科研处转发关于开展天津市青年社科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5-07-08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天津市青年社科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具体内容详见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通知

http://www.tjskw.org.cn/tzgg/system/2025/06/25/030015179.shtml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在我市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等单位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质。

  3.19851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在用人单位工作1年以上。

  4.支持期内的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不作为本计划培育对象。市管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方式,根据限额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

四、申报安排

2025820日(周三),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项目科信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

1.《汇总表》1份;

2.《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3.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申报书中所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主要成果封面、目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书中所列举的其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方面的审核。


附件1-《天津市青年社科人才培育计划方案》.docx

附件2-天津市青年社科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天津市青年社科人才培育计划申报书.docx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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